取消外资证券投资额度限制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154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落实去年9月宣布的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上海哲奔咨询董事总经理彼得·亚历山大当晚在社交账号上发文称:“准入条件放松,更重要的是规则变得清晰明了,这正是全球投资者需要的。”在疫情背景下,外资机构认为,全球投资者对A股的兴致日增,投资中国正当时。
具体来看,《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
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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